刘利

由“爱人”一词译成英文想到的

曾见某报载文称,中国人在口语中将“丈夫”、“妻子”统称“爱人”是错误的。理由是,父母、兄妹、子女等等皆属所“爱”之“人”,并进一步举例为证:某甲带着外国友人某乙去中国友人某丙家做客,某丙向客人介绍女主人时说“这是我的爱人”。某甲译成英文后,洋人某乙大惑不解——什么叫“爱”“人”?难道是婚外情人?于是文章的结论是:“爱人”一词乃词不达意,主张废除该词。

按照这种“爱人=爱+人”或者“爱人=爱的人”的逻辑,汉语里词不达意的词就太多了。比如,假如“未婚妻=未婚的妻”,那么该如何理解这个角色——既然“未婚”、怎可称“妻”?再如,如果“再见=再+见”、“打电话=打+电话”、“爸爸=爸的爸=爷爷=爷的爷”,那么,汉字岂不成了不可思议的文字?汉语岂不成了无法交流的语言?由此可见,那位外国友人之所以大惑不解,问题并不在“爱人”一词本身,而是某甲翻译错误所致——某甲根本不懂什么叫“翻译”!

语言文字是人类表达思维活动工具,所谓“翻译”,就是要用不同形态的语言来表达同一种思维活动,而不是不同语言文字之间的死板教条的一一对照,这就是机器翻译难以取代人工翻译的根本原因所在。就“爱人”一词而言,尽管该词与“爱”、与“人”都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,但其所表达的思维活动并不等于“爱”与“人”的算术之和、之积。尽管父母、兄妹、子女等等皆属所“爱”之“人”,但是,从来也没有哪个中国人会称呼父母、兄妹、子女为“爱人”,其所包含的特定含义早已成为广大汉语用户的共识,属于无需争辩的约定成俗。

“爱人”一词如何译成英语,是一个人翻译水平的具体体现,是一个人汉语水平、英语水平的具体体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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